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
发布时间:2021-11-04

省教育厅:

    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9号)及教育部《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》(教办函[2014]23号),按照《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办函〔2021〕16号)要求,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,形成本报告。

 一、概述

      为保障师生员工、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,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校,我校认真贯彻实施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》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教办厅〔2017〕3号),严格落实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《教育部关于公布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〉的通知》(教办函〔2014〕23号,以下简称清单)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丰富信息内容,加大公开力度,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
      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       成立了武汉商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并根据校内人事变动,及时调整小组组成人员。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,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、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、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、师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。

      (二)健全工作机制

       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,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、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。通过召开宣讲会、座谈会、协调会等形式,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,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。根据《清单》要求,严格查案对表,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和工作时限,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,做到应公开尽公开、实时发布、及时更新。党政办公室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,及时发现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落实信息公开事项不打折扣。

       (三)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

       学校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,除在学校门户网站上设立“校园新闻”、“通知通告”、校长信箱、留言栏等信息公开专栏,学校还进一步加强优化了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信息门户网站建设,保证了学校信息的日常发布和重大信息的及时公开。在信息公开工具方面,加强了新技术、新媒体的应用,学校申请设立并认证了学校官方微信、抖音等公众平台,师生和社会公众通过学校网站的专栏和官方微信、抖音等公众平台可以高效、便捷地了解和查询到学校公开的制度、信息的相关内容,进一步增加了学校信息公开的时效度、透明度、方便度。通过落实校领导接待日制度,充分倾听广大师生的心声。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落实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工作,校党委确定10项实事项目(学校主要负责人6件,其他党员干部4件)。学校还结合实际工作要求,适时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以及报纸、电视等校外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充分运用数字化、图表图解、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,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。

 二、信息公开情况

       学校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的要求,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,加大与师生、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学校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。同时,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,以公开为常态,以不公开为例外,主动公开学校信息。

       (一)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
 1.信息分类

       学校基本信息:包括学校基本情况、办学规模、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、学校机构设置、专业情况、学校发展规划、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、规章制度、各学年校历、各类在校生情况等。

       招生考试信息: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,分批次、分科类招生计划,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,分批次、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,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,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、调查及处理结果等。

       教学管理:包括专业建设情况,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、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、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,毕业生的规模、结构、就业率、就业流向,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,师资建设情况、学籍管理、考试纪律、转专业申请、教学成果、教学辅助设施、及非学历教育等相关情况。

       科研管理:包括科研项目管理、科研奖励情况、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。

      学生工作:学生学籍管理,奖助评审政策和程序、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、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,处分条例、处分申诉条例,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、就业信息,优秀学生入党选拔条件及程序等。

       基础建设:包括校园建设整体规划和校区规划、重大基本建设工程计划、招投标信息、工程进展及验收结果和重大维修工程计划等情况。

       资产管理:包括物资设备采购、图书采购管理和学校资产管理等。

       财务管理:包括收费标准、收费项目、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等

2.信息数量

       2021年,学校主动公开了10大类项目信息,包括学校基本信息36项,招生考试信息218条,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22条,人事师资信息56条,教学质量信息69条,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28条。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目前粉丝量为20332人,抖音粉丝5000人。通过学校门户网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发布信息557条;通过微信、微博、抖音发布信息599条;通过电子屏发布信息128条;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375条。此外,各单位(部门)还通过自己的网站和微信、抖音平台发布了大量公开信息。

       完成学校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及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、专业建设、学生工作、科研工作等八个分规划,科学谋划学校发展蓝图。编辑完成了《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制度汇编(2021)》,收录了重新修订、完善、建立的规章制度共58项,涵括了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。修订完成了各部门岗位职责,修订了主要职能部门规章制度174项。

        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、党委会16次、党政联席会25次、中层干部会2次、教(工)代会1次、团(学)代会1次、各类专题会77次、各层面座谈会13次、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。通过会议、公示等渠道面向全院师生及时主动发布国家政策解读、学校发展规划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规章制度、教师招聘、招生就业、年度工作考核、职称评审、党员发展、财务收费项目、资产管理、后勤保障、安全稳定、舆情回应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、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。编辑印发党委文件30份、行政文件195份、党委会议纪要16期,党政联席会纪要25期。

       召开了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,收集了代表从学校发展、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、学分建设、职称评审、职工生活与福利、安全稳定与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51条。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积极申报职业本科、双高建设、教职工工资调整、人事管理规定、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等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、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。

      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,通过学校官网、微信群、QQ等途径向师生宣传疫情防控知识;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的相关通知,掌握师生基本情况;严格落实省教育厅“零报告”“日报告”制度,累计发送各类信息300余条(次)。

 3.方式和途径

    (1)互联网:通过学校门户网、抖音、微信(QQ)工作群向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,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。

    (2)各类手册、简报等纸质资料:通过发放校历、学生手册、工作简报等纸质资料,公开信息。

    (3)校内广播、宣传橱窗、电子显示屏等形式。

    (4)其他形式:其他还通过校领导接待日、会议、文件等形式实施公开。

        (二)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 

  学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,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。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。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、减免情况。 

     (三)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 

  学校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,逐步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,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,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肯定。 

  (四)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 

  本学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。 
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 

    (一)主要问题 

 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,学校师生、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,学校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正在逐步完善,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。存在的主要不足有: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;一些部门不够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;信息公开工作中某些部门信息内容的更新尚不够及时等。 

      (二)改进措施 

     1.加强领导、加大投入,重点是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,进一步完善网站组织架构,梳理并公布各部门、学院信息公开清单,以公开促进管理、服务水平的提升。  

  2.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,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,并与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。 

  3.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宣传、经验交流和培训会,借鉴其他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思路、新方法和新举措,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。  

  4.加强检查落实,确保信息及时、准确发布。落实各部门、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,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,督促二级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及时、准确公开信息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武汉商贸职业学院 

2021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