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学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1-30

各学院、全体同学

鉴于目前学生迟到、带食物进教学楼和在教学楼内抽烟等不良现象有所回升,学校决定于2014121日至2015118开展为期48天的学风整治专项活动,具体如下:

、在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,对学生特重申以下规定

1.学生提前5分钟进课堂,由值班班干部统一考勤,详细记录迟到、旷课的情况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(一周不少于一次);

2.上课须带教材、笔记本、笔等学习用品,不得在上课期间玩手机、睡觉、聊天,认真参与教学活动,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;

3.带零食进教学楼

4.禁止在教学楼抽烟

5.各级学生干部考勤检查在上课铃响之前完成,不得在上课期间开展此类工作;

6.校、院 、班级干部出现上课迟到、旷课或早退,以及考试作弊,一经核实一律免职

二、组织落实

此次学风专项整治活动由学工部牵头各学院具体落实。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思想统一、行动统一和标准统一,并于122日下午1700前将具体方案报学工部杨爱平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    1.学院召开相应范围的学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会,宣讲活动的意义、目的、要求,做好思想动员工作;召开一次全体学生干部大会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作用,特别是发挥基层班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结合班级信息员制度,要求班干部对口联系寝室,坚持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校要求,督促学生早起,按时上课。

    2.由校团委牵头,各学院分团委及团学组织配合,成立大学生文明自律监督委员会,校团委书记担任主任,校院主要团学组织干部为成员,将文明岗、教学楼内禁烟、食堂文明就餐、公寓楼内自带垃圾下楼、晚熄灯吹哨等五大活动纳入统一管理,形成校院联动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。

    3.整治阶段,全体辅导员周一至周五上午8:15,下午13:45上班,具体督促落实学生到课情况。

4.学生旷课处分以学年为周期,第一学期累计旷课学时延续至第二学期。

5.辅导员对旷课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开展教育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努力实现学生的转化;严格按照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时做好违纪学生处分的相关工作。

    6.将学风建设纳入辅导员月考核和学生各类评选活动之中,纳入指标管理,形成工作常态。

    7.严格履行学生请假制度,学生请假施行“双报制”,既要报班主任,还要报任课老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育教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1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