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及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0-25

学校各单位:

为切实加强学校各级网站建设,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优势与服务功能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现就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领导重视,提高认识。明确各学院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站负责人。各党委(总支)、各部门要把网站建设放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,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。充分认识网络宣传的重要意义,加强网络阵地建设,指定专人及时更新相关信息,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,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。

二、明确重点,突出特色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结合实际,把握导向,明确重点,突出特色,及时公布、更新本单位各类动态信息,相对静态的内容也要根据最新的建设、发展情况及时进行修正,切实做到网站信息更新与日常工作同步化,体现各学院、各部门建设发展成果。各学院要突出介绍特色专业、精品课程、教学科研、校企合作、创业实践和名师校友等,为社会及师生提供详实准确的资料。

三、自查自建,落实责任。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定期检查网站功能是否正常,是否存在无内容链接或链接错误现象,是否存在栏目错位或影响整体美观的其它现象。是否执行信息发布相关制度,是否明确责任人、更新时限。网上信息发布是否做到了及时、准确,避免新闻变“旧闻”。

四、引导舆情,加强监管。党委组宣部统筹监管学校网络及舆情信息。各学院、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和负面舆情的处置工作。提高网络舆情预判、分析、处理等能力,对重要网络舆论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,防范于未然。

五、及时检查,定期通报。学校将于615日前检查各党委(总支)、各部门二级网站信息更新情况,今后每月将全面检查一次各二级网站建设情况,检查结果定期公布在“校园网OA办公系统”和“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工作群”微信平台。

六、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。各学院、部门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中指定1名网站建设负责人,同时再指定1名网站建设信息员。请各单位于527(周六)上午10点前,将本学院、部门指定人员名单报送至组宣部邮箱wdygxh@126.com

附:网站建设负责人及信息员报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