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部门、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办函〔2015〕8号)精神,现就我校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《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》详见附件1,请涉及到工作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并注意与高基年报等相关报表数据衔接一致。
2.各部门、学院要严格按照表格内容注释进行填报,在提交报表前,要参照表格校验逻辑关系并反复对数据进行核查,避免错报、漏报等问题。
3.各部门、学院要做好报表统计数据和支撑材料的备份、存档,以便后期学校进行数据核查工作。
4.数据统计时段要求:2014年9月1日-2015年8月31日。
5.请各部门、学院于10月22日中午12:00前按要求在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内网http://192.168.1.111或外网http://59.173.2.247完成数据填报提交工作。9月23日前各部门将填报人上报至学校办公室,联系人:彭熙敏,联系电话:81627338、15377500560;各学院将填报人上报至教务处,联系人:魏军,联系电话:81627273、18062075207。
5.请各院(部)按照学校整体安排,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平台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。
附件: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
学校办公室
2015年9月22日